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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号、网证热点六问——详解《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

发布日期:2024-09-04 浏览次数:

网号、网证热点六问——详解《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

2024年08月23日21:02 | 来源:新华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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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 题:网号、网证热点六问——详解《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

新华社记者

近期,公安部、国家网信办等研究起草的《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引发广泛关注。

网号、网证是什么?将对公众和数字经济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?新华社记者梳理当前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,采访了有关权威专家。

问题一:网号、网证是什么?

根据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,网号是由字母和数字组成、不含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符号;网证是承载网号及自然人非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认证凭证。

通俗地说,网号是用户在网络空间中的身份编码,同时隐去了个人身份信息;网证是一种简化版的数字证书,在网络社交、即时通讯等法定实名制领域以及其他需要验证身份的场景,作为一种可选择的身份认证方式。

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研究员于锐介绍:“用户不是‘持证’才能‘上网’,而是在需要证明身份的场景中多了一种更加安全、方便的选择,不需要反复向各个平台提供明文的个人身份信息。同时,原有的身份认证方式仍可继续使用,没有网号、网证也可正常上网。”

问题二: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相比现有认证方式有哪些优势?

根据有关规定,目前,用户使用网络服务遵循“后台实名、前台自愿”原则,需向不同的互联网平台以明文方式重复提供个人真实身份信息。

国家信息中心研究员李新友表示,对于传统的身份认证方式,互联网平台从前端采集到后台存储链条较长、环节较多,并且网络传输环境较为复杂,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有难度,泄露事件时有发生。

推行网号、网证,旨在减少互联网平台收集姓名、身份证件号码、人脸等个人身份信息,实现公民身份信息的“可用但不可见”。

电信业务经营者、银行业金融机构、非银行支付机构、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可使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,对涉诈等异常账号进行动态身份认证,最大限度减少“实名不实人”的情况,提高网络黑灰产违法犯罪的成本。

于锐表示,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的工作原理,是基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对用户身份进行远程比对核验,人口信息是国家本已掌握的信息。用户在申领、使用网号、网证的过程中,公共服务按照“最小必要”原则,仅采集与用户身份认证密切相关的信息,如通过NFC功能识读证件来验证证件真伪,通过人脸识别来验证用户本人操作,通过手机号来确认本人意愿和应急联络,通过手机参数来确认运行环境的安全性,除此之外,不采集其他个人信息。

在用户注销网号、网证时,相关个人信息将全部删除。而且,对上述个人信息,国家投入强大的技术力量保证信息安全。

问题三: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能给用户带来哪些便利?

李新友表示,与其他身份认证服务相比,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具有很大的便利性,使用智能手机即可证明身份,方便人民群众在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条件下办理事项。

比如,网上购买门票时,通常需要输入姓名、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,比较繁琐,如果依托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,经点击跳转即可完成认证。此外,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还可跨应用、跨平台使用,有效减少记忆各种网站和互联网平台账户、口令的负担。

在一些需要出示身份证进入场馆的场景中,参观者可以使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快速通行,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携带实体身份证件的负担,也避免了一些个人身份信息泄露等安全风险。

问题四:如何保障个人基于自愿原则使用网号、网证?

征求意见稿规定,持有有效法定身份证件的自然人,可自愿向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网号、网证;鼓励有关主管部门、重点行业按照自愿原则推广应用网号、网证;鼓励互联网平台按照自愿原则接入公共服务。

于锐表示,特别是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上位法规定,国家推进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,支持个人、企业自愿使用。对存在涉诈异常的卡、号,电信业务经营者、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“可以”而不是“应当”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对用户身份重新进行核验。这充分体现了用户自愿使用网号、网证的原则。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作为下位的部门规章,不可能在该问题上突破上位法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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